人能怎样认识自己的才能,并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,这非常重要。我忽然想到林语堂。这是一个好例。林语堂的文学成就,这些年才充分为国人所知。原来只知道他是散文大家,后来他在美国用英文写的长篇小说也被译成中文,在内地出版。他的声誉很高,在国外尤甚。我想起当年他同鲁迅的关系,尤其想到鲁迅在30年代对他的善意劝告。鲁迅劝他不要搞什么“幽默”、“闲适”的散文随笔,最好去翻译几部英国名著。(林的英语在中国是第一流的。)他没听。我读他的传记,看他一生译得很少。我就想,如果林当年听了鲁迅的话,从事翻译,当然也会作出不凡的贡献。但是,也未必会高于他现在已作出的。这是一个例子。对别人的意见,即使是鲁迅这样目光如炬的伟人,也不要只是服从,要善于择取。因为别人了解你,总不如你自己。
在这里,有必要先说说林与鲁的关系。这很有趣,也很重要。林是新文学史上的重要的作家。在《语丝》时期,他同鲁迅一起战斗,他邀请鲁迅到厦门大学授课。后来到上海,同鲁迅共同活动。他办《论语》,鲁迅写稿。他又办《人间世》,鲁迅可就有批评了。因为那时林受周作人的影响,远离社会斗争,已不似当年的勇猛。分歧发生了。再以后,裂痕增大,争论激烈,终至于不相往来。这是大家都知道的、很使人惋惜的事。但是鲁、林之间也没有走到敌对地步。后来我们对林过分指责,目为反动。实际鲁迅也未将他看作敌人一伙,只是文艺分歧而已。1934年8月13日鲁迅致曹聚仁信,说得最清楚:“语堂是我的老朋友,我应以朋友待之。……只劝他译些英文名作,以他的英文程度,不但译本于今有用,在将来恐怕也有用的。……要他在中国存留,并非要他消灭。”可见这里有深厚的友情。后来却由于误解,反而越僵。这是1934年的事。到1936年8月,鲁迅已去世,林语堂赴美国。从1939年起,林用英语写了8部长篇小说,头一部《京华烟云》就震动美国文坛。他又成了小说大家。林的散文才能和成就,鲁迅是早知道的。鲁、林绝交之后,到1936年5月,斯诺请鲁写出中国当代最好的杂文家五名,鲁当即写下林的姓名,而且写在自己前面。(次序也许并不重要)但是鲁并不知道林可以写小说。此前林只写过一个短剧《子见南子》。新近读到赵毅堂《林语堂与诺贝尔奖》一文。文中说,“应当说,林的中文好到无法翻成英文,他的英文也好到无法翻译成中文”。那真是妙极,“不可言传”。但是他的小说都是用英文写的。这一点以前没人当作一个问题来谈。赵先生说,“林语堂‘只有’用英文写小说的能力”。特别重要的是,林氏“知道西方读者想要什么”,他能够专为英美读者写。他的小说,译成中文,中国人读了莫名其“妙”处,外国人可是喜欢得不得了。林氏以此声名大振。也许这真的在文学创作上并非佳途,它也比不了俄国人纳博科夫用英语写的《洛丽塔》有价值。但是,林语堂审时度势,发挥自己的长项优势,所作出的贡献,也未可轻估。可以说,鲁迅当年对他的劝告是合理的,他后来在美国的文学活动也是正确的。鲁迅怎么知道他能写小说,并且以后会定居美国,不得不用英文写小说?